扶輪歷史
一.找不同職業的人
找不同職業的人,基本上已把會衝突的可能性排除掉,其實將兩位有利害關係的人集在一個社內,就有可能破壞友誼。從此一觀點發展出︱介紹新社友入社時,只要有一位原有社友反對,即無法通過的共識,這也是扶輪重視友誼的本質,沒有這樣的理念,扶輪在發展過程中一定會碰到許多障礙,不但無法因和諧友誼而令人尊敬,更可能因衝突的發生而無法成長、甚至沒落。因此,今日扶輪的經營若不能注意到社內友誼的和諧,不管是引進有爭議性的人士入社,或因其他權利職位之爭取,只要未能在行事之前將「友誼」放在第一順位思考而未雨綢繆,不管是忿忿不平的一方或造成社友忿忿不平的對方,都要思考是否應如何改進才能真正維護扶輪以友誼為先的主張。
二.輪流做東
輪流做東就不會存在階級,更能互相平等對待。這與總統用選舉的,能輪替擔任總比君主式的政治較平等有異曲同工之妙。大家有權利同時也需盡義務,沒有人永遠享受別人的服務,也沒有人能永遠主導活動的進行,平等的觀念於焉產生。卸任的社長沒有特權,卸任後與一般社友一視同仁;事業做得比較好的社友也沒有特權;捐款較多的也沒有特權;社友只有被指派工作就不能推辭,因為挑職務來服務也是特權。一九五四年西雅圖年會裡,當大家要推崇查士萊為RI的終身名譽秘書長時,他回絕了,他願意還是以社員的身份服務社友,這就是扶輪平等沒有特權的典範。如果有任何人存有一絲階級封建的觀念,自以為當過RI社長、RI理事、總監、助理總監、社長或資深社員,就想倚老賣老,這是絕對違反扶輪本質的。而互以扶輪名字稱呼也是達到平等無階級的一大特色。「輪流做東」的另一個啟示就是「全體參與」,所謂扶輪沒有旁觀者只有參與者就是這個道理。人的成就感不是從享受得來,而是從參與得來,在家裡父母親把事情處理得很好,卻怪子女對家庭沒有感情,那是因為孩子沒有參與感,他們並無共同建立一個溫暖的家的感覺。所以,扶輪社的社員每個人都職務,每年的工作分配不像其他社團只列出了幾位幹部而已。每位社員在被分到職務後,應該主動對該工作提供看法給理事會,不管最後是否被接受都應該提,因為那是權利也是義務。